欠钱不还、拒不认账...菏泽一处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

2021-05-10 16:30:58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5月8日,曹县法院组织开展“强制迁出腾房,保障胜诉权益”强制执行行动。执行局副局长马春民、王俭春现场指挥,6个行动小组20余名干警参加行动。
欠钱不还·拒不认账
被执行人薛某某、吕某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共同向张某某借款本金38.7万元,到期后拒不还款,法院判决二人偿还张某某本金及利息,二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团队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方式,积极与二人及其家属沟通联系,查控财产、限制行为、联合调解、拘传惩处等措施均未达到预期效果,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查封、拍卖二人所有的二层门面房产一处因无人竞买,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接收抵偿,法院依法张贴强制迁出公告,到期后二人拒不迁出。
强制执行·保障权益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执行局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强制迁出腾房执行行动,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交付二被执行人涉案房产一处。为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指挥小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调配执行干警20余名,成立安全警戒、强制搬迁、物品接收、视频见证、法律文书、医疗后勤等六个行动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执行现场,执行局副局长马春民、王俭春凝聚多方联动合力,与基层村委会沟通协作、助力执行,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现场录制、进行监督,取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合理布控现场、分配人员,区分重点稳控人员、安排专人疏导、值守;对专业搬家公司人员严格要求,确保物品详细统计在册、细致归纳分类后,实施搬迁。7小时的高强度工作,完成了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交付房产的任务,保障了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菏泽曹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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