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500斤!菏泽一商户,竟销售高毒农药大葱!

2021-08-31 15:56:03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2021年5月份,曹县市场监管局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曹县青菏办事处农贸市场在售的大葱进行监督抽检时,检出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氧化果,检验报告显示,该批大葱氧化乐果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标准要求,至案发时大葱已销售完,执法人员监督商户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召回大葱500斤。经查,该商户销售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大葱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21年7月,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依法没收500斤不合格大葱的行政处罚,并监督予以销毁。我局将案件线索通报至曹县农业农村局,对种植环节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将该批大葱的产地及种植户涉嫌使用高毒农药氧乐果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种植户进行立案,并对种植户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行政处罚。

国家明确规定,蔬菜和水果严禁使用剧毒和高毒农药。对于违法使用高毒氧乐果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在该案中,我局积极做好和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的有效衔接和协调联动,形成对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有效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来源: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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