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菏泽3区11地块挂牌出让!4地块征收预公告!

2021-09-17 14:48:46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9月17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一则挂牌出让公告
菏泽信息港小编了解到内容如下:
01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菏自然资规工挂告字[2021]5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见下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宗地编号:G13020602 (M);位置: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西邻沙土行政村耕地;面积:5340平方米;用途:科研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121317(M);位置: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西邻丽水路;面积:22799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200303(M);位置: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镇,西邻油坊朱行政村耕地;面积:18789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200801A;位置:菏泽市开发区岳程街道,东邻台湾东路;面积:37244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200801C;位置:菏泽市开发区岳程街道,东邻台湾东路;面积:72683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130201;位置:菏泽市开发区岳程街道,东邻冯楼社区耕地;面积:66699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160701C(N)号;位置:菏泽市高新区万福街道,西邻成都路;面积:3123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190805(N);位置:菏泽市高新区万福街道,南邻山东大力光电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面积:12802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200801(N);位置:菏泽市高新区马岭岗镇,东邻桑树侯行政村耕地;面积:31763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190501(N);位置:菏泽市高新区万福街道,西邻七里河;面积:47853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宗地编号:G200501(N);位置:菏泽高新区万福街道,南邻菏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面积:29475平方米;用途:工业;出让年限:50年

二、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4日,登录菏泽市自然资源交易网系统(http://221.1.205.171:10005/manage/dnl/index)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三、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4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6时。
四、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注:挂牌截止时间以菏泽市自然资源交易网信息为准。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G13020602 (M):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00分;
G121317(M):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05分;
G200303(M):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10分;
G200801A: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15分;
G200801C: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20分;
G130201: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25分;
G160701C(N):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30分;
G190805(N):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35分;
G200801(N):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40分;
G190501(N):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45分;
G200501(N):2021年10月7日9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50分;
七、联 系 人:侯仰玉 刘训纳
八、咨询电话:0530-5163299。
九、邮    箱:zgjkflyk@hz.shandong.cn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02
9月15日
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则土地征收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菏征预公告〔2021〕41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即食阿胶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5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小留行政村园地以南,小留行政村园地、小留行政村耕地、李公珍行政村耕地以西,李公珍行政村耕地以北,李公珍行政村耕地、小留行政村园地、小留行政村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李公珍行政村、小留行政村。
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由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月17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0530-7799835。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菏征预公告〔2021〕42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观澜项目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5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南,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西,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北,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城街道百园社区。
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南,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西,百园社区建设用地以北,百园社区农村道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城街道百园社区。
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商品房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  2021 年9月18日至  2021 年 9 月18日,由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实施成片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17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0530-7799835。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菏征预公告〔2021〕43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大千学居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拆迁安置房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4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南,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西,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北,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城街道郭大千社区。
用途:拆迁安置房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  2021 年9月18日至  2021 年 9 月18日,由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收回)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实施成片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月17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0530-7799835。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来源: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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