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纪委最新通报!涉及4名干部…

2021-09-19 15:00:47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中共曹县纪委 浏览次数:
9月18日

中共曹县纪委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曹县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磐石街道办事处田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任明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12月,任明喜擅自决定为本社区8名“两委”班子成员发放福利,共计发放16800元。任明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3月27日,磐石街道党工委给予任明喜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福利已全部退回。


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史有富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月19日上午,史有富带领县交通运输局3名工作人员到青堌集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午与青堌集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顾建民等人一同在被检查企业内接受宴请。史有富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5月21日,县纪委给予史有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顾建民诫勉处理,县交通运输局、青堌集镇党委分别对其他参加宴请的工作人员通报批评。


侯集镇孟庄行政村党支部委员王清均违规操办其父亲三周年祭奠问题。2021年3月29日,王清均为其父亲去世三周年祭奠在其村内街道两旁操办宴席,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和村民参加,并收取礼金,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7月2日,县纪委给予王清均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涉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多种情形,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也暴露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县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深刻自查自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既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要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来源:中共曹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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