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区发布通告!

2021-11-15 10:23:14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中国定陶、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

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


各渣土运输公司、建筑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提升空气质量,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夜间渣土运输。自11月12日开始,在我辖区范围内,严禁夜间渣土运输。白天准运时段为9:00—17:00,其他时段一律禁止运输。准运时段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运输的,报请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按核准时间、运输路线运输。凡未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证的企业或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二、经准予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七个要求:

1.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与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联网。

2.全密闭运输,沿途不得抛撒,不得随意倾倒。

3.车身、车轮冲洗干净彻底,不得带泥上路。

4.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运输。

5.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6.按规定随车携带相关证件。

7.按要求安装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所属渣土运输公司停业整改、收回相关证件、清出渣土运输市场。三、施工现场和拆迁工地防治要分别达到7个100%、5个100%;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按标准硬化,必须安装自动冲洗设备、监控摄像头;必须配备车辆专职冲洗人员,对驶出工地车辆进行彻底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对违规施工工地,住建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交警、交通、住建、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2021年11月12日

来源:中国定陶、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上一篇:跨省找人!菏泽初一女学生离家去河南见“网友”...

下一篇:总投资200.28亿,工期36个月!济菏段高速改扩建8车道,下月底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