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处!菏泽这些产品抽检不合格!姜、鲜鸡蛋、猕猴桃...

2021-11-19 11:00:39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郓城县市场监管 浏览次数:
11月17日
郓城县人民政府发布一则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郓城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豆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饮料、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糕点、蛋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等食品大类316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4批次,检出了噻虫胺、黄曲霉毒素、甲硝唑、噻虫嗪、氯吡脲、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氧乐果、谷氨酸钠、柠檬黄、溴酸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见附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行立案查处。
不合格情况如下:
1、在郓城县三强日用百货超市抽检的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0.2 mg/kg,检出值为:0.36mg/kg;
2、在郓城县欣佳副食超市抽检的白沙生花生仁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20 μg/kg,检出值为:881μg/kg;
3、在郓城县富美来超市玉皇庙分店抽检的鲜鸡蛋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检出值为:626μg/kg;
4、在郓城县富美来超市水堡分店抽检的豇豆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噻虫胺技术要求为:≤0.01mg/kg,检出值为:0.051mg/kg;噻虫胺技术要求为:≤0.3mg/kg,检出值为:0.72mg/kg;
5、在郓城县耀岩副食超市抽检的猕猴桃经抽样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0.05mg/kg,检出值为:0.091mg/kg;
6、在郓城县若麒副食超市抽检的豇豆经抽样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0.015mg/kg,检出值为:0.029mg/kg;
7、在郓城县老厨长餐饮部抽检的自消毒盘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0198mg/100cm²;
8、在郓城县林枫拉面馆抽检的自消毒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0168mg/100cm²;
9、在郓城县伟涛羊肉馆抽检的自消毒盘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0248mg/100cm²;
10、在郓城县体民副食超市抽检的豇豆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0.02mg/kg,检出值为:1.22mg/kg;
11、在郓城泓德商贸有限公司杨庄集分公司抽检的鸡精调味料经抽样检验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35.0g/100g,检出值为:33.9g/100g;
12、在郓城县乐云副食超市抽检的纯正蜂蜜菊花晶固体饮料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不得使用,检出值为:0.0031g/kg;
13、在郓城县富美来超市金都豪庭分店抽检的饮用天然泉水经抽样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0.01mg/L,检出值为:0.022mg/L;
14、在济南禧悦汇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抽检的自制即食海蜇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I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500mg/kg,检出值为:1.96×10³mg/kg。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抽检产品信息表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即可查看附件)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郓城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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