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冒充警察“抓赌”,菏泽多人被抓!2人涉嫌招摇撞骗罪...

2021-12-13 14:34:38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齐鲁观社会 浏览次数:
近日曹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常某、韩某二人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扫赌行动”最终被公安机关控制。据悉被告人常某招摇撞骗4次,涉案金额15800元;被告人韩某某招摇撞骗1次,涉案金额300元。目前本案已经由曹县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告人常某、韩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已经于今年年3月份向曹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被告人常某,93年出生,中专文化;被告人韩某,89年出生,初中文化,两人都系山东曹县人。冒充警察行骗的伎俩东窗事发后,两人分别在去年3月份、7月份被曹县警方查获,目前两人均处在取保候审的阶段。据悉常某、韩某二人从2015年12月底在刘某、李某(均已判刑)的纠集下开始冒充警察作案。常某、韩某等人驾驶“东风小康”牌面包车,着警服、戴警用作训帽,携带橡胶警棍、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用强光灯等警用设备冒充人民警察抓赌。

  • 查实案件:
2015年12月31日23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袁某家中,以抓赌为名收取袁某、袁某、王某、蔡某四人赌资共计1600余元。
2016年1月5日00时许,被告人常某、韩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超市以抓赌为名,骗取赵某、刘某、刘某、刘某四人赌资共计300余元。
2016年1月8日22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杨某家中,以抓赌为名,收取杨某、董某、高某三人赌资共计1200余元。三人察觉自己被骗后随即报警。
2016年1月8日23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程某的家具城南侧的泡沫房中,以抓赌为名,收取程某、程某、沙某、程某、李某、程某、程某赌资共计13000余元。
接到群众报警后曹县公安机关对这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非常重视,随即组织精干力量突破此案,最终刘某、李某先后被警方抓获,随后常某、韩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此二人对“招摇撞骗”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参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 齐鲁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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