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菏泽2企业破产清算案,审理过程公布...

2022-01-17 11:43:31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2022年1月14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办理破产】典型案例

济钢菏泽五金厂破产清算案、

郓城县博海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具体内容如下: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菏泽五金厂破产清算案

(一)基本情况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菏泽五金厂(以下简称济钢菏泽五金厂)前身是成立于1989年7月22日的菏泽市五金厂。因被原济南钢铁总厂兼并,菏泽市五金厂于1991年2月11日更名为济南钢铁总厂菏泽五金厂,于1996年4月19日更名为济南钢铁总公司菏泽五金厂。济钢菏泽五金厂注册资金833000元,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的销售、板材的加工及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登记机关为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牡丹分局,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经济钢菏泽五金厂委托成武文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厂资产总额为8821396.18元,负债总额24234181.32元,净资产为-15412785.14元。菏泽五金厂系本地区冶金工业老厂,有退休职工90余人,在职职工40余人,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资不抵债、常年负债经营。2017年根据山钢集团《产权结构化实施方案》(山钢资字[2017]41号)要求,纳入僵尸企业治理计划。2017年8月1日,根据济钢人字[2017]22号文《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产能调整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进行了安置。

(二)审理过程

2018年12月25日,济钢菏泽五金厂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认为济钢菏泽五金厂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主体适格。现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向本院提交破产申请,符合规定,裁定受理济钢菏泽五金厂的破产申请。2020年7月30日上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通过《济钢菏泽五金厂破产财产处理方案》分情况对法律手续齐全的便于公开拍卖的以拍卖方式处理,对不宜拍卖又难以变卖、价值较低的财产,采取实物分配费债权人的方式或对破产财产降价处理。2020年8月21日,在本案办案人员监督下济南钢铁集团菏泽五金厂抽签确定山东镒得拍卖有限公司为涉案待处理财产拍卖机构。2021年4月25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召开,审议通过《济钢菏泽五金厂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1年6月28日,法院裁定:一、终结济钢菏泽五金厂破产清算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二、济钢菏泽五金厂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典型意义

本案破产清算的成功,不仅得益于办案人员与破产管理人的不懈努力,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这不仅顺应了省委省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家去产能政策的大趋势,更为破产国有资产的处置提供了拍卖与降价补偿相结合的新模式,充分保障了国家利益、债权人及企业利益、社会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成为更好更快出清、高有效整合国有资产的成功缩影。


郓城县博海包装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郓城县博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包装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在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核定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包装材料销售;玻璃瓶喷涂烤花加工、销售,是郓城县当地规模较大的一家实体企业,关系着几百名员工就业及多家企业的资金流转问题。由于博海包装公司股权分散,表决意见不集中,联保企业过多,造成股东之间难以形成合意,加之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投资失败,致使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最终导致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截至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博海包装公司的对外债务已高达113112326.5元,涉及职工、企业、银行等几十个债权人主体。

二、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博海包装公司资产不仅存在抵押,而且存在质押情况,且所质押财产为库存两年的大量包装所用材料纸,因博海包装公司长期停产,内部缺乏管理,厂房顶棚渗漏,所质押的包装纸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利用率逐渐降低。为了避免破产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法院紧急召集破产管理人、评估事务所、企业留守人员、买方意向人及质押权人开展进行现场公开竞标处置,努力实现破产财产的保值,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法院发现买方意向人更偏向于对博海包装公司经营场址的重新利用,对于生产原料的购买倾向不大。法院合议结合企业资产现状、地理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量,认为博海包装公司虽然存在设备老化及现有企业资产缺乏吸引力等情况,但该企业拥有近32亩土地使用面积,厂区两侧均依靠主干道路,交通位置优越,仍具有引进技术和投入资金的价值,具备继续经营发展的潜力。为此,郓城县人民法院多次走访原企业股东、承租人及招募投资人,扩大破产财产处置影响力度,并努力推动破产企业生产原料及厂房、设备的捆绑出售,对该企业财产进行了充分利用,以实现变现金额最大化。面对博海包装公司债权人人数较多,数额大小不一,且存有个人债权人的情况,郓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做好破产财产抵押权人即两家银行债权人的工作,提高职工及个人等债权人的分配比率,让担保权人适当放弃一部分优先债权,充分保障了职工利益,化解了职工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矛盾,保障了破产程序的稳定有序进行。

三、典型意义

破产清算案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破产财产的处置,直接决定了债权人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对于破产财产的处置既要注重实现价值最大化,又要兼顾各方、协调权益分配,同时还要提高效率,降低处置成本。

(一)在博海包装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郓城县人民法院没有拘泥于现实,而是积极探索更为灵活、高效的破产财产处置渠道,采取整体处置、快速变现方式提高了破产企业的整体价值和变价率。博海包装公司质押的包装纸如果继续存储在厂房,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毁损贬值,如果与公司厂房、机械分离处置,会面临难以出售、价格极低的不利现实,而且还会产生额外的处置成本,进一步降低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无法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郓城县人民法院结合破产管理人采取快速处理、捆绑销售的变价方案成功实现了破产财产整体价值和债权人受偿率的提高,难以独立处置的包装纸同公司厂房、器械同步出售,也能将三者功能结合;同时,该项方案还维系了博海包装公司原市场受众与份额,将公司的前期经营、推广成果留存在待处置资产中,降低购买者的后期生产成本,既提高了购买方的收购意向,也实现了企业的市场存续,保留了公司的营运价值及营运优势,博海包装公司的经营事务得以延续。

(二)本案中破产企业债权人数众多且组成复杂,既有大型私企、银行等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主体,也包括职工、普通自然人等经济损害承受能力较差的弱势群体,另外还有两家银行依据抵押权申请了优先受偿权。若严格按照传统分配方案,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实现之后,能够分配给普通债权人的财产寥寥无几,无疑对于这部分偏弱势的个体而言是巨大打击。为此郓城县人民法院结合破产管理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同两家申请优先受偿权的银行进行了深入沟通与利益博弈,最终成功说服两家银行适当放弃部分优先债权,将该部分资产归入普通债权中参与分配,明显提高了其他债权人的分配比例。该项分配方案的推出,既实现了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又兼顾了不同债权人的利益取得,有效贯彻落实了我国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使得不同债权人能够平和、理性接受属于自己的分配金额,彻底消除了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各方合理权益和社会秩序。

菏泽信息港综合自: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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