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4区1县发布最新通告!

2022-04-11 15:01:30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综合自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菏泽开发区、中国定陶、菏高民生、巨野融媒 浏览次数:
4月9日
菏泽牡丹区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菏返菏人员。
严格按现行规定“点对点”接返,直接接送至隔离点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其它地区入菏返菏人员。
1、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等)报备,说明来菏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申领并使用山东健康码,并做好宣传和沟通联系工作。来菏当天应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
2、抵菏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菏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检验检测。
3、抵达后,第1天、第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
4、抵菏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5、来菏对接业务单位及聘用市外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菏返菏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并负相应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追究相关责任。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行为,并拨打官方发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入菏返菏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及确诊治疗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社会面传播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区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指挥部办公室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4月9日
菏泽开发区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就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菏返菏人员
严格按现行规定“点对点”接返,直接接送至隔离点进行 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菏返菏,确需入菏返菏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其它地区入菏返菏人员
1、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等)报备,说明来菏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申领并使用山东健康码,并做好宣传和沟通联系工作。来菏当天应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
2、抵菏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菏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检验检测。
3、抵达后,第1天、第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
4、抵菏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 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5、来菏对接业务单位及聘用市外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菏返菏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并负相应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追究相关责任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行为,开发区和街镇均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入菏返菏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及确诊治疗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社会面传播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4月9日
定陶区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陶返陶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陶返陶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陶返陶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陶返陶人员
严格按现行规定“点对点”接返,直接接送至隔离点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其它地区入陶返陶人员
1、应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等)报备,说明来陶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申领并使用山东健康码,并做好宣传和沟通联系工作。来陶当天应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
2、抵陶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陶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检验检测。
3、抵达后,第1天、第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
4、抵陶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5、来陶对接业务单位及聘用区外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返)陶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并负相应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追究相关责任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行为,我区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0530-7720277)。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入(返)陶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及确诊治疗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社会面传播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区疫情指挥部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镇街、村等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定陶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8 日


4月9日
菏泽高新区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菏返菏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高新区返高新区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入高新区返高新区人员
严格按现行规定“点对点”接返,直接接送至隔离点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其它地区入高新区返高新区人员
1、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等)报备,说明来高新区的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申领并使用山东健康码,并做好宣传和沟通联系工作。来高新区当天应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
2、抵高新区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高新区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检验检测。
3、抵达后,第1天、第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
4、抵高新区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5、来高新区对接业务单位及聘用市外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高新区返高新区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并负相应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追究相关责任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行为,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均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入高新区返高新区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及确诊治疗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社会面传播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区指挥部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区、乡、村等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高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4月9日
巨野县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巨返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巨返巨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巨返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巨,非必要不返巨。
确需入巨返巨人员需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居(单位、酒店、企业等)报备,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并申领使用山东健康码。
二、上海、吉林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入巨返巨人员。
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报备,由属地镇街指挥部严格按现行规定落实“点对点”接返、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检测监管措施。
三、市外其它地区和市内有本土病例县区入巨返巨人员。
1、应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居报备,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并申领使用山东健康码。
2、抵巨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巨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核酸检测。
3、抵达后严格落实居家7天健康检测,不得出门,由属地镇街指挥部落实安排专人上门至少3次以上核酸检测,第1天、第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
4、县内人员确需离巨,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前往县外市内的,不得乘坐跨市公共交通工具(高铁、火车等),否则返巨时一律按市外来巨人员管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责任。
属地、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对来巨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并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五、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监督。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行为,县、镇街均设立并通过县融媒APP、公众号公布了专门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六、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入巨返巨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及确诊治疗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一定疫情防控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镇街、村队等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等责任。
七、积极关注疫情防控政策
我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都将第一时间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发布,请广大群众关注县融媒APP、公众号,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疫情防控知识、要求,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护保护措施,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综合自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菏泽开发区、中国定陶、菏高民生、巨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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