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菏泽市体育局协同牡丹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对辖区内体育游泳馆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未悬挂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对救生人员的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和张贴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责令游泳馆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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