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菏泽巨野县法院发布一起纠纷案件。据悉,该案系巨野法院少年法庭授牌后处理的第一起纠纷案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巨野法院高度重视、快速反应,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永丰人民法庭进行升级改造加挂少年法庭的牌子。
2020年5月份,张某甲的孩子张某某与潘某某系同校同学,二人在嬉笑打闹过程中,张某某不慎摔倒在地造成了张某某左腿骨骨折。仅住院治疗一项就花费了25000多元。由于二人均系未成年人,双方家长及学校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因此,张某某的父亲一纸诉状将潘某某、其父亲潘某甲、母亲张某景和巨野某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原告张某某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对案情的梳理分析及反复的沟通及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潘某某及巨野某学校共同赔偿张某某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8000元,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