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涉及菏泽一地块征收、互通立交、道路建设、广告牌…

2021-02-18 10:30:17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近日
有菏泽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反映问题
获得官方回复
具体内容如下

01、这一地块有无征收计划?

网友留言
菏泽市长江路与桂陵路路口已进行整体规划,因东北角房屋未拆迁,导致车辆右转车道及人行道无法施工,给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该位置的土地使用权很早已买给房地产开发商,何时能进行拆迁,将关系到未拆迁户的今后生活规划及交通安全!
请给予关注!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地块及东北角房屋于2017年进行了入户调查丈量,截至目前,丹阳街道办事处未收到关于该地块征收等相关通知,暂时未有征收计划,具体征收事项以市政府征收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
回复时间:2021-02-06 15:09


02、高速互通
网友留言
1、阳新高速菏泽段,开始规划在曹县魏湾镇(汪楼村至滩里村)建设一高速出入口,后听说被人为的变更他处了?
2、曹县魏湾镇地处两省(山东与河南)三县(曹县、民权、兰考)交界处,交通客流量大,地理位置重要;
3、改革开放后,此地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里依然还不富裕,广大人民群众多年来一直期盼此地能通高速,能有一个通往外界的高速口,能以此来带动本地的经济快速发展;我想国家修高速的很大目的之一,就是拉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这次遇到了这个机会,怎么又把这一高速路口变动他处了呢?不会是等此地很多年以后经济有了起色再建高速路口吧!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排承建单位中铁濮新(菏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菏泽段总长66.896公里,改线路为南北走向,途径鄄城县、牡丹区、高新区、曹县,与两条既有高速公路、多条国省道交叉。该线路已按照高速公路互通设置规范要求,以及线路OD交通流量调查结果,设置互通6处(肖老家互通、菏泽西互通、吕陵互通、王浩屯互通、曹州枢纽互通、韩集镇互通),设计方案满足公路互通设置规划要求。虽然线路在魏湾镇处与省道318(接省道251)有立体交叉关系,一是交通流量调查不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设计规范要求,二是韩集镇互通位于线路里程K50+388,距离省道318线路交叉里程K63+294处不到13公里,距离较近,暂无设置互通的必要。
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交通发展的需要,如省道318交通流量达到设置互通立交的设计规范要求,可再增加魏湾互通和收费站系统。
回复时间:2021-02-08 15:10


03、道路建设

网友留言
从东明集到王浩屯,一条筑路(抱歉没查到路名)中间经过多个乡镇及村庄,同时又是其沿线群众出行主要交通干道。记不得时间了这条路进行了从新翻修工程,可是路基平好后,路面就铺设了6米左右,只能错开两辆汽车。两边还有十余米的宽度至今荒废在哪里,现在整个路面有几公里是坑洼路面,严重影响了沿途村庄群众出行并且给当地农业及养殖业发展带来了不便,希望能解决这条几十年至今遗留的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8月份印发的《山东省普通省道路线调整方案》,该路段已调整为328省道,按照职责分工该路段属县区公路局负责管养。经向东明县公路局了解相关情况, 2017年9月由东明县政府统一安排东明县国土资源局将该项目工程涉及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为该项目升级改造提供了用地保障。该项目前期工作于2018年3月启动,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项目工程建议书于2019年1月17日获得山东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准许立项于2019年9月16日获得山东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于2020年8月25日获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批复。
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改建计划,该项目中桩测量放线工作已经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已报送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待审查,审查批复后方可进行项目招投标,进入实施阶段。
回复时间:2021-02-06 15:05


04、电线杆上有商家私自安装广告牌

网友留言
山东省郓城县杨庄集镇街道两边电线杆上有商家私自安装广告牌,不仅不美观,影响形象而且还增加了危险,请领导重视起来,彻底整治乡镇的环境问题,以及乱按乱放广告牌的问题。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郓城县杨庄集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杨庄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经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查,共发现有三处商家私自安装广告牌现象,第一处位于220国道与潘杨路交叉口,已由城建办工作人员拆除;第二处位于杨庄集镇卫生院对过华源家具,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已协调商家自行拆除;第三处位于杨庄集镇桥头羊肉馆对过洗车房,城建办工作人员已协调商家自行拆除。
为了避免出现反复现象,杨庄集镇党委、政府责令镇城建办定期对街道旁私自安装广告牌的现象进行排查和整治,以更好地提升辖区人民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回复时间:2021-02-01 14:45
综合自: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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